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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2-0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推进深圳国际青少年足球交流中心(深圳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项目建设,拟对[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2-05、02-06、02-07、02-14、02-15-01等21个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范成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明北地区]法定图则02-05、02-06、02-07、02-14、02-15-01等21个地块位于公明办事处恒和路以南气动滑板车、金朗路以东。01-04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02906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01-05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5063平方米,容积率3.0,备注“规划”;01-06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9394平方米,容积率3.0,配套“邮政所”,备注“规划”;01-07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用地面积2885平方米,备注“规划”;01-09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8967平方米,容积率3.0,配套“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厕所”,备注“规划”;02-05地块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用地面积28292平方米,配套“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备注“现状保留”;02-06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用地面积6938平方米,备注“规划”;02-07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141317平方米,配套“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点、应急避难场所、垃圾转运站”,备注“规划”;02-1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盖板,用地面积4609平方米,备注“规划”; 02-15-01地块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22611平方米,备注“规划,远期优先发展保障性住房、公共设施等项目,也可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用地”;03-2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9176平方米,配套“影剧院、社会停车场(库)”,备注“规划,拆除重建”;03-24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旅馆业用地,用地面积9010平方米,备注“规划,拆除重建”;03-2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6749平方米,配套“居住小区级文化室许用压力角、公共厕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现状保留”;03-26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3096平方米,配套“社区居委会”,备注“现状保留”;04-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7450平方米金莎娱乐官网最全网站,容积率2.5,备注“规划”;04-04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2120平方米,容积率3.0,备注“规划”;04-1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4368平方米,容积率3.0,备注“规划”;05-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不可靠度临界保护电位,用地面积2368平方米,备注“规划,拆除重建”;05-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7888平方米,配套“社区警务室”,备注“规划,拆除重建”;05-05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6160平方米,配套“肉菜市场”单级谐波齿轮传动,备注“规划,拆除重建”;05-07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主要用于定位,用地面积2753平方米,备注“规划,拆除重建”(详见附件1)。

  屋园路、富利北路,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次干道,红线车道;富利南路(志康路-河堤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红线车道;李松蓢一桥,红线车道。

  拟将02-05、02-04地块合并为02-05地块,用地面积32901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文体设施用地,配套增加“社会停车场(库)”;02-06地块增设桥梁一座,具体以经政府审批的建设方案为准;02-07地块配套增加“文化活动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会停车场(库)”;02-15-01地块用地性质由发展备用地调整为文体设施用地,配套“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库)”,备注“规划”。

  因屋园路(金朗路—红燕路段)、富利北路三轮车及配件、富利南路(志康路-河堤路)道路红线个地块涉及到用地面积的变化情况详见附件2,地块其余规划指标均保持不变。

  屋园路(金朗路—红燕路段)和富利南路(志康路-河堤路)(含李松蓢一桥)由规划双向4车道拓宽为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不变,红线米;富利北路由规划双向4车道拓宽为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6月4日。本通告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报纸公示不含附件,详情请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及我局网站)。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