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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宗商业地变工业地!深圳一口气新调整11块用地规划

  其中:宝安区[铁岗-石岩水库地区调整出一宗普通工业用地;坪山[沙田地区]两宗商业用地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

  坪山[沙湖-碧岭地区]一宗行政管理用地由原来的5061平扩大到8000平,有原来的行政管理用地,调整为行政管理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住宅仅限于公共住房用途。

  坪山[沙湖-碧岭地区]由原来的现状公园绿地,调整为规划公园绿地+轨道交通用地,增加轨道交通停车场站。

  12月3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发布关于宝安区[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0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支持省级重大项目(深大城际工程)建设,解决深大城际工程的征地补偿问题,落实土地整备补偿协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依职能开展[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01地块规划调整工作。

  根据[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已批),02-01地块用地面积83717.4平方米,规划用地类型为控制整合用地。

  (一)02-01-01地块用地面积为1849平方米,规划用地类型为“控制整合用地”;

  (二)02-01-02地块用地面积为467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3.9”,配套设施为“-”,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

  (三)02-01-03地块用地面积为77191平方米,规划用地类型为“控制整合用地”。

  12月3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9-06-01、09-06-02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为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依职权开展[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9-06-01、09-06-02地块规划调整工作。

  根据[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9-06-01地块用地面积为15025㎡,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为3.0-5.5,配套设施为附设式场站,配套建设电动车充电站,备注:规划;09-06-02地块用地面积为6045㎡,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为3.0-5.5,备注:规划。

  将09-06-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4887㎡,用地性质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5.5,备注:规划;09-06-02地块用地面积不变,用地性质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5.5,备注:规划。

  12月3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4-01-1、04-01-3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4-01-1、04-01-3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审议通过。

  一宗行政管理用地由原来的5061平扩大到8000平,有原来的行政管理用地,调整为行政管理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住宅仅限于公共住房用途。

  根据[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4-01-1地块用地面积为994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备注:规划。04-01-3地块用地面积为50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配套设施项目为派出所,备注:规划。

  将[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04-01-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70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与原规划保持一致仍为发展备用地(E9)。04-01-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8000平方米,用地性质由行政管理用地(GIC1)调整为行政管理用地+二类居住用地(GIC1+R2),容积率4.5,配套设施项目为派出所、小型消防站650平方米,备注:规划,保障派出所的建筑规模,住宅建筑仅限于公共住房用途。

  12月3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19-07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19-07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审议通过。由原来的现状公园绿地,调整为规划公园绿地+轨道交通用地,增加轨道交通停车场站。

  根据[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19-07地块用地面积为20843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项目为公共厕所,社会停车(库),自行车停车场(库),应急避难场所,备注:现状。

  将[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19-07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调整为公园绿地(G1)+轨道交通用地(S3),用地面积保持不变仍为208434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为轨道交通停车场站、公共厕所,社会停车(库),自行车停车场(库),应急避难场所。备注:规划。

  12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06-02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调整后,20-06-02地块为发展备用地,20-06-03地块为文体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35197平方米。

  12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坪山坪环地区]法定图则05-09、05-10、05-11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调整后,有现状保留的2块公园绿地,1块水域,以及1块规划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

  12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04-03-2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