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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九年年度报告摘要

  1.1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范从来、张峥保证本报告内容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

  1.4公司董事长王宝魁、首席财务官(副总裁)王晓薇、财务部门负责人玄雅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线公司简介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简称“建信信托”) 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2家,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有2家,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未质押公司股权,不存在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2.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方情况:

  注:2020年3月25日,北京银保监局核准彭剑锋建信信托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王巍辞任建信信托独立董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423人,平均年龄35岁,其中,博士学历20人,占比4.7%;硕士学历289人,占比68.4%;本科学历107人,占比25.3%;专科学历3人,占比0.7%;其他学历4人,占比0.9%。

  经营方针:立足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坚持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三大转型业务方向,全面对标国际一流资管机构,创新引领、全能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战略规划: 着力提升证券投资管理能力,做大做强证券业务;加强科技赋能,打造数字建信、智慧建信;提高交易撮合、客户服务、产品销售、投资研究等业务核心能力;构建业务管理闭环、条线协同、风险管控等完整高效的管理体系;建设“想为”“敢为”“能为”“慎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信托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集合信托、单一信托、财产权信托等。2019年末,本公司信托资产规模13,912.32亿元,全年所有信托项目均按期足额兑付。

  财富管理业务规模突破500亿元、服务超高净值客户近1600名,荣获《中国经营报》金琥珀奖之 “2019最佳财富管理信托公司”奖、蝉联《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家族信托”奖。

  资产证券化业务当年发行规模、累计发行规模、存量规模等三项指标均以明显优势蝉联市场第一,荣获2019年度中债成员综合评定“优秀发行机构”、“优秀资产管理人”奖项。

  注:资产运用中的其他主要是应收款项15.40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0亿元,以及固定资产、租赁使用权、无形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资产分布中的其他主要是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份额。

  中国经济韧性好、潜力足。我国产业门类齐全、产业链条完备,拥有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支撑经济稳步发展的要素优势没有改变,科技、文化、医疗、民生等行业正在加快转型升级。

  宏观政策调整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我国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六稳”工作以及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成绩显著,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同时,宏观政策强调逆周期调节工具的运用,改善了实体经济融资环境。

  监管政策引导信托行业转型发展。监管要求信托公司积极发展服务信托、财富管理信托、慈善信托等本源业务;“资管新规”及配套实施细则逐步落地,促进信托公司加快向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等创新业务转型。

  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当前我国经济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同时,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世界大变局加速演变的特征更趋明显,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上升,信托公司展业难度增大。

  传统业务空间进一步收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债和房地产企业融资受到管控,特别是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政策调整,基础设施融资、房地产信托等融资类信托业务迫切需要创新业务模式。

  资管市场竞争加剧。随着监管政策逐步统一,我国资管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信托公司在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细分领域的核心能力亟待提升,加快转型的紧迫性明显增强

  公司建立了权责明确、制衡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前中后台分离、报告路径清晰的组织架构,明确界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能。

  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机制,使内部控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覆盖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和岗位。

  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能够将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和监管部门报告。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程序,通过公司网站等平台及时向委托人和社会公众准确、及时披露公司有关信息。

  建立了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和纠正机制,确保内控措施的执行落实和对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

  报告年度,本公司持续完善规章制度、授权体系、内控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

  依托“三会一层”和内设部门,构建了全面覆盖、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的风险管理架构,形成了“四个层级、三道防线”的风险管理体系。本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培育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防范和化解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信托业务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融资类信托项目和投资类信托中的信用债。报告期内,融资类存续项目资产质量较好,到期信托项目均按期清算兑付;投资类项目中的信用债均符合公司风险限额指标,信用风险可控。公司固有业务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报告期末,不良资产余额为0。

  公司遵循集团整体风险偏好,加强对项目前期风险评估工作,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合理选择增信措施,强化抵质押品管理;持续关注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还款来源;强化项目的运行管理,加大对重点项目管理力度。

  公司市场风险主要来自证券投资业务,包含固定收益类产品、股票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产品运行平稳,风险敞口、价格波动在公司设定限额以内,市场风险可控。

  公司通过建立有效的投资组合,设置合理的投资比例和风险限额,加强各类价格波动的监测,严格执行信托文件中对预警线及止损线的具体约定,防范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持续规范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明确操作权限和内容,在业务尽职调查、产品管理、风险监控、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不断细化管理要求、规范操作流程,消除操作风险隐患。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公司深入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政策、监管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报告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因政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公司加强法律性事务管理,对交易行为、法律性文件认真进行法律审查。报告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因法律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公司不断完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和操作流程,及时准确识别、审查、统计关联交易,按照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事前报告。报告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因关联交易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公司强调在依法合规经营、持续稳健发展的基础上,主动、有效、灵活地管理声誉风险,制定了对声誉风险监控、处置和应对的工作制度。报告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因声誉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编制单位: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编制单位: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合并)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及其后续规定。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163个、实收信托合计金额6,177,252.78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5.6107%。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111个、实收信托合计金额3,530,447.22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5.9024%。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52个、实收信托合计金额2,646,805.56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5.2215%。

  报告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916个,实收信托合计金额36,323,679.78万元。

  6.4.2.4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在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过程中,严格按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切实履行了受托人的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报告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报告年度,本公司分配股利100,000.00万元,实现净利润189,785.8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18,978.59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9,489.29万元,截至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795,223.87万元。

  2019年实现的归属本公司净利润221,768.98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8,978.59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9,489.29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5.89万元。

  1、经中国建设银行提名,公司2018年第6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李钺担任董事;2019年1月22日,北京银保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京银保监复〔2019〕38号)。

  2、经中国建设银行提名,公司2018年第6次临时股东会选举蒋畅担任董事;2019年2月20日,北京银保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京银保监复〔2019〕84号)。

  3、经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2018年第5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郑晓静担任董事;2019年2月20日,北京银保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京银保监复〔2019〕85号)。

  5、经中国建设银行提名,公司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孙庆文担任执行董事;2019年3月22日,北京银保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京银保监复〔2019〕130号)。

  7、经董事会提名,公司2019年第4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张峥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11月5日,北京银保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京银保监复〔2019〕884号)。

  8、经董事会提名,公司2019年第4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彭剑锋担任独立董事;报告年度已向北京银保监局提交任职申请材料,2020年3月25日,北京银保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

  9、经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2019年第5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陈锐担任董事, 2019年12月18日,北京银保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京银保监复〔2019〕1049号)。

  10、经董事会提名,公司2019年第5次临时股东会选举范从来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12月23日,北京银保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京银保监复〔2019〕1066号)。

  2019年4月,因工作调整原因,周志寰不再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经选举,徐谦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1、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2次会议同意聘任孙庆文担任总裁职务;2019年3月22日,北京银保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京银保监复〔2019〕130号)。

  2、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1次会议同意聘任周志寰、吴宁、黎代福担任副总裁职务。2019年4月2日,北京银保监局核准周志寰副总裁任职资格(京银保监复〔2019〕153号);2019年4月4日,北京银保监局核准吴宁副总裁任职资格(京银保监复〔2019〕158号)、核准黎代福副总裁任职资格(京银保监复〔2019〕159号)。

  1、2019年9月5日,北京银保监局给予本公司9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30号)。

  2、2019年9月24日,北京银保监局给予本公司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34号)。

  3、2019年1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给予本公司9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55号)。

  2019年5月17日,北京银保监局下发《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监管意见书》。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向北京银保监局报送了整改落实方案,并按照方案认线 下属公司业务合规性核查

  2019年2月1日,北京银保监局下发《关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合规性核查情况的监管意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向北京银保监局报送了整改落实报告,并按照报告认线报告年度重大事项报告

  1、修改《公司章程》。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信托机构参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股权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75号)相关要求,本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权责的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该事项于2019年1月31日在《金融时报》第六版公开披露。

  2、公司总裁变动。经北京银保监局核准,孙庆文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该事项于2019年3月29日在《金融时报》第八版公开披露。

  3、注册资本变更。经北京银保监局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27,270,000元增至人民币2,466,866,069元,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改。上述事项于2019年12月18日在《金融时报》第八版公开披露。

  8.8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1〕11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净资本1,511,974.33万元,净资产1,977,685.94万元,净资本与净资产之比为76.45%,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876,353.72万元,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比例为172.53%,以上指标均高于监管要求。

  报告年度,本公司认真贯彻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监管要求,积极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有效履行受托人职责义务,维护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所有到期信托产品均实现了按期清算、足额兑付。

  报告年度,本公司积极发挥信托功能优势,多种形式助力精准扶贫。受托管理的“建信联合精准扶贫慈善信托”募集资金246 万元,向陕西省安康市所辖医院捐赠“云巡诊车”价值240万元;积极参与中国信托业协会统筹协调的精准扶贫工作,捐赠15万元助力呼伦贝尔扶贫慈善信托落地;与上海市儿童基金会继续合作“智者择善”慈善信托,捐赠187万元为贫困家庭儿童提供医疗救助。此外,组织员工捐款8万余元,资助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粮茶村的贫困学生和爱心扶贫超市。

  本公司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优化工作体制机制,规范营销推介行为,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报告年度,没有发生有效投诉。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认真贯彻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监管要求;董事会、高管层及其成员勤勉尽责、忠诚履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年度,公司克服不利因素,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气动滑板车